藏匿盗匪、赃物的人或人家。
宋洪迈《夷坚癸志李五郎》:“为盗有求不惬,诬为窝停主人,诉于郡,不见察,故陷党中。”
窝停主人作宾语、定语;用于书面语。
停用作人名意指仪态端庄、姿容秀美、勤勤恳恳之义;
主用作人名意指主见、才能、权力、运筹帷幄之义;
人用作人名意指品德高尚、声名远播、人才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