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:承受,担待;过:过失,过错。替别人承担过错的责任。
陶菊隐《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史话》:“各省系军阀慑于人民的巨大力量,都不肯代人受过,曹辊也就不敢一意孤行。”
代人受过作宾语;指替罪羊。
各省系军阀慑于人民的巨大力量,都 不肯代人受过,曹辊也就不敢一意孤行。(陶菊隐《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史话》)
代为受过
嫁祸于人
代用作人名意指尊敬、传承、和睦之义;
人用作人名意指品德高尚、声名远播、人才之义;
受用作人名意指包容、隐忍、有担当之义;
过用作人名意指出众超群、冰雪聪明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