罚:惩罚;责:责罚;众:多数人。指某种行为即使应片惩罚,但很多人都那样干,也就不好采取惩罚的办法去处理了。
清·李汝珍《镜花缘》第四回:“况罚不责众,如果主意都不承旨,谅那世主亦难遽将群芳尽废。”
罚不责众作宾语、定语;用于口语。
况罚不责众,如果主意都不承旨,谅那世主亦难遽将群芳尽废。(清李汝珍《镜花缘》第四回)
法不责众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别突出之义;
众用作人名意指才华、团结一致、品格高尚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