替老百姓铲除祸害。为:替;给。
晋陈寿《三国志蜀志秦宓传》:“禹疏江决河,东注于海,为民除害,生民已来功莫先者。”
为民除害偏正式;作谓语;含褒义。
自然以为民除害为主。(清刘鹗《老残游记》第七回)
除暴安良、疾恶如仇
为虎作伥、助纣为虐、草菅人命
为用作人名意指大有可为、敢于承担、中流砥柱、很有能力之义;
民用作人名意指安定、勤奋、纯正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