雷声来得非常快,连捂耳朵都来不及。比喻来势凶猛,使人来不及防备。
《晋书石勒载记上》:“出其不意,直冲末抷帐,敌必震惶,计不及设,所谓迅雷不及掩耳。”
迅雷不及掩耳主谓式;作定语、分句;比喻来势凶猛,使人来不及防备。
因此我给他个迅雷不及掩耳的 突然袭击,一口把他吃掉,是完全有可能的。(曲波《林海雪原》二九)
出其不意
蜗行牛步
迅用作人名意指活泼、敏捷、青春活力之义;
雷用作人名意指威严、大名鼎鼎、强健之义;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别突出之义;
及用作人名意指前进、超越、敏捷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