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分烟析产”。
宋·苏轼《乞增修弓箭社条约状》之一:“如本地分内人户分烟析生,即各据户眼定差,或外来人户典买到本社田地,亦许收入差充弓箭社户。”
分烟析生作谓语、宾语、定语;用于家庭内部等。
分烟析产、分家析产
分用作人名意指明白、明理之义;
烟用作人名意指高超、繁盛、飘渺之义;
生用作人名意指财源广进、蒸蒸日上、兴盛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