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指鲁国自文公起不亲到祖庙告祭,只杀一只羊应付一下。后比喻照例应付,敷衍了事。
《论语·八佾》:“子贡欲去告朔之忾羊。”
告朔饩羊作宾语、定语;用于处事。
不过外蒙古一部分,已不啻告朔饩羊,名存实亡了。(蔡东藩、许廑父《民国通俗演义》第三十八回)
形同虚设
告用作人名意指朝气、活波、光明之义;
朔用作人名意指有朝气、希望、美好之义;
羊用作人名意指祥瑞、可爱、柔和稳重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