弹琴、唱歌、饮酒、赋诗。旧皆逸人、高士之事。
南朝·齐·孔稚珪《北山移文》:“琴歌既断,酒赋无续。”
琴歌酒赋作宾语、定语;用于悠闲生活。
宋·韩元吉《武夷精舍记》:“读书肄业,琴歌酒赋,莫不在是。”
琴用作人名意指美丽、杰出、才华横溢、能力突出之义;
歌用作人名意指多才多艺、活泼、开朗、有才之义;
赋用作人名意指冰雪聪明、天资过人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