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己不愿意的,不要加给别人。
先秦孔子《论语卫灵公》:“子曰:‘其恕乎!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。’”
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主谓式;作主语;用于劝戒之语。
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,是儒家恕道 的核心。
己所不欲,毋加诸人
己用作人名意指严于律己、自立自强、乐于助人之义;
所用作人名意指适应性强、壮志、美满之义;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别突出之义;
欲用作人名意指好学、温柔、目标明确之义;
施用作人名意指心底纯良、乐善好施、有爱心之义;
于用作人名意指超过、思想、道德、引申为有权威的人之义;
人用作人名意指品德高尚、声名远播、人才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