没有办法,只能这样做。
宋·辛弃疾《九议》:“岁币郊祀之费,是不得已而为之者。”
不得已而为之作谓语;用于被迫。
清·贪梦道人《彭公案》第15回:“好一个不敢怨恨,你也是不得已而为之。”
迫不得已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别突出之义;
得用作人名意指独立、目标明确、聪明、出类拔萃之义;
已用作人名意指分秒必争、胸有成竹、展望未来之义;
而用作人名意指诚信、富有、充实之义;
为用作人名意指大有可为、敢于承担、中流砥柱、很有能力之义;
之用作人名意指善良、坚持、莫逆之交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