强夺别人所喜欢的人或物。
元·王实甫《西厢记》第一本第四折:“恁须不夺人所好。”
夺人所好作谓语、宾语;抢夺别人的心爱之物。
陆文夫《知趣、识趣、有趣》:“夺人所好,登门索取,人家碍于情面,进退两难。”
夺人所爱
投其所好
夺用作人名意指霸气、豪迈、上进、进取之义;
人用作人名意指品德高尚、声名远播、人才之义;
所用作人名意指适应性强、壮志、美满之义;
好用作人名意指善良、美丽、身体健康、生活幸福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