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:相互;容:容纳;相容:相互容纳。指水;火本是两种性质相反的东西;根本不能相互容纳。后用来比喻人或事情彼此本质相反;根本对立。
《周易说卦》:“故水火不相逮。”
水火不相容主谓式;作谓语、补语;指两者关系不可协调。
太太!求道不求医,求医不求道,医者治病靠药力,道者治病靠神力,医道两门,水火不相容。(曲波《林海雪原》一一)
势不两立
水乳交融
水用作人名意指纯洁、温柔、勇敢之义;
火用作人名意指光明、勇猛、坚毅之义;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别突出之义;
相用作人名意指才智、位高权重、天生丽质之义;
容用作人名意指包容、从容、喜悦、吉祥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