处罚一个人以惩戒众人。
唐·韩愈《谁氏子》:“罚一劝百政之经,不从而诛不晚耳。”李汉注引《中说》:“牡如晦问政,子曰:‘赏一以劝百,罚一以惩众。’”
罚一劝百作宾语、定语;指杀一儆百。
臣知已事不诤,然异时或有此比,要须有司论报,罚一劝百,孰不甘心。(宋欧 阳修《新唐书》)
杀一儆百
一用作人名意指心无旁骛、善始善终、认真之义;
百用作人名意指百折不挠、一丝不苟、专心致志、坚持不懈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