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乎道理,切合实情。
清·恽敬《与秦省吾》:“侯君妙才,同携游屐,是以逸情远兴,苍莽而来,而入理切情之言,反不能畅也。”
入理切情作谓语、定语;用于说法等。
入用作人名意指有深度、有内涵、包容之义;
理用作人名意指明事理、有条理、弘毅宽厚之义;
情用作人名意指高尚的品格、重情重义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