懂得礼仪,熟知诗书。
清·夏敬渠《野叟曝言》第58回:“此乃罪臣家属,寂没入官,姓木名难儿,温柔贤淑,识礼知书,兼通数学。”
识礼知书作谓语、定语;用于人。
知书识礼
识用作人名意指学识渊博、有见识、知书达理之义;
礼用作人名意指对别人尊敬、彬彬有礼之义;
知用作人名意指有学问、独到见解、聪明、友善之义;
书用作人名意指知识丰富、学识文博、素养高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