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抚和强制同时施行。
《三国志·吴书·周鲂传》:“鲂在郡十三年卒,赏善罚恶,恩威并行。”
恩威并重作谓语、定语;指安抚和强制同时施行。
我一向倒是恩威并重,以德服人的。(陈白尘、贾霁《宋景诗》十九)
恩威并行、恩威并用、剿抚兼施、宽猛相济
恩用作人名意指仁爱、博爱、包容、博大之义;
威用作人名意指威严、威风凌凌、自强不息之义;
并用作人名意指团结、和睦之义;
重用作人名意指细心、乐于助人、正直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