厌:憎恶;雉:野鸡。憎恶家鸡,喜欢野鸡。原意是晋庚翼把自己的书法喻为家鸡,把王羲之的书法喻为野鸡。比喻贱近贵远。
晋·何法盛《晋中兴书》第七卷:“在荆州与都下书云:‘小儿辈贱厌家鸡,爱野雉,皆进逸少书,须吾还,当比之。’”
家用作人名意指温暖、友爱、团结之义;
爱用作人名意指善良、宝贵、呵护、保护;
野用作人名意指心胸广阔、超凡脱俗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