魂:旧指能离开人体而存在的精神;魄:旧指依附形体而显现的精神。道家语,称人身有“三魂七魄”。
《抱朴子·地真》:“欲得通神,宜水火水形分,形分则自见其身中之三魂七魄。”
三魂七魄作宾语、定语;指人的魂魄。
但凡精血成胎者,有三魂七魄,被桂芳叫一声,魂魄不居一体,散在各方,自然落马。(明许仲琳《封神演义》第三十七回)
三用作人名意指行成于思、坚定、足智多谋之义;
七用作人名意指聪明灵巧、才思敏捷、有吸引力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