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法重而严。
南朝·宋·范晔《后汉书·梁统传》:“议者以为隆刑峻法,非明王急务,施行日久。”
隆刑峻法作宾语、定语;指残暴统治。
严刑峻法
隆用作人名意指兴盛、吉利、盛大、兴盛之义;
峻用作人名意指严谨、气宇轩昂、坚强之义;
法用作人名意指公正、严明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