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另立门户,彼此分居。
范文澜蔡美彪等《中国通史》第三编第二章第四节:“法律禁止兄弟在父母生存时别籍异居……朝廷宁愿放免丁役,不许无故析户分居。”
别籍异居作谓语、定语;指兄弟、父子等分家。
别籍异财
别用作人名意指特别、与众不同、独一无二之义;
籍用作人名意指受人尊重、名誉、成功之义;
异用作人名意指特别、出众、智慧、善于判断之义;
居用作人名意指安定、返璞归真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