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个不抵一个。谓人虽多但不顶用。
汉·荀悦《汉纪·文帝纪下》:“土山平陵,漫衍相属,平原广野,此车骑之地也,步兵十不当一。”
十不当一作谓语、定语;用于状态等。
后诮杨再思、李峤、姚元崇等曰:‘休璟练知边事,卿辈十不当一。《新唐书·唐休璟传》
一以当十
十用作人名意指十全十美、美好、极致之义;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别突出之义;
当用作人名意指名声响亮、担当、锐不可当之义;
一用作人名意指心无旁骛、善始善终、认真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