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于本分,遵守事理。书证:清·曹雪芹《红楼梦》第九回:“宝玉终是个不能安分守理的人,一味的随心所欲。”
安用作人名意指文静、吉祥、幸福安逸之义;
分用作人名意指明白、明理之义;
守用作人名意指坚定、有韧性、永不言弃、地位之义;
理用作人名意指明事理、有条理、弘毅宽厚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