细:微,小;捐:舍弃。小的大的都不抛弃。形容包罗一切,没有选择。
唐韩愈《进学解》:“贪多务得,细大不捐。”
细大不捐主谓式;作谓语、补语;形容包罗一切。
戴升还问人家要门包,也有两吊的,也有一吊的,真正是细大不捐,积少成多,合算起来也着实不少。(清李宝嘉《官场现形记》第四回)
细大无遗
细用作人名意指考虑周密、认真细致、小巧、精致之义;
大用作人名意指出众、才智、德高望重之义;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别突出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