薙:除草;狝:杀戮。像割除野草,捕杀禽兽一般无所顾惜。比喻肆意屠戮,无所顾惜
唐韩愈《送郑尚书序》:“至纷不可治,乃草薙而禽狝之,尽根株痛断乃止。”
草薙禽狝作谓语、宾语;指残忍。
岂可不察臧否,不择是非,欲草薙而禽狝之,能无乱乎?(《资治通鉴唐纪昭宗天复三年》)
草菅人命
草用作人名意指亲切、旺盛、励精图治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