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礼法、乐教、刑罚以及各项政令等。
宋·王安石《上皇帝万言书》:“朝廷礼乐刑政之事,未尝在于学。学者亦漠然自以为礼乐刑政为有司之事,而非己所当知也。”
礼用作人名意指对别人尊敬、彬彬有礼之义;
乐用作人名意指善良、开朗、愉悦之义;
政用作人名意指正义、高尚、稳重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