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:坦率、直爽;取:取得,引申为招致。指说话直率的人会惹祸。
《左传成公十五年》:“子好直言,必及于难。”
直言取祸作宾语、定语;用于处事。
下官目睹其奸,不容不奏,岂不知直言取祸。明王士桢《鸣凤记幼海议本》
直言贾祸
直用作人名意指坦荡、光明正大、实事求是之义;
言用作人名意指有学识、聪明、讲诚信之义;
取用作人名意指有理想、进取、成功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