得:可以,能够;诛:杀死。所有的人都可以杀死他。极言某人罪大恶极。
《庄子·庚桑楚》:“为不善乎显明之中者,人得而诛之。”
人人得而诛之作宾语、定语;用于书面语。
人人得而讨之
人用作人名意指品德高尚、声名远播、人才之义;
得用作人名意指独立、目标明确、聪明、出类拔萃之义;
而用作人名意指诚信、富有、充实之义;
之用作人名意指善良、坚持、莫逆之交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