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椎肤剥髓”。
《续资治通鉴·宋高宗绍兴四年》:“帝曰:‘霖雨、地震之灾,岂非重兵久在蜀,调登供馈,椎肤剥体,民怨所致,当修德抚民以应之,又何祷乎!’”
椎肤剥体作谓语、定语;用于剥削。
椎肤剥髓
体用作人名意指友爱、善良、温柔体贴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