秉:掌握、主持;至:极、最。办事一切都出于公心。形容大公无私。
清·李宝嘉《文明小史》第六十回:“然而平中丞却不以此为轻重,委差委缺,仍旧是一秉至公。”
一秉至公作谓语、定语;指大公无私。
一秉大公
一用作人名意指心无旁骛、善始善终、认真之义;
秉用作人名意指为人秉正、兢兢业业之义;
至用作人名意指尽善尽美、高尚伟大、有贤德之义;
公用作人名意指为人正直、光明磊落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