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史记·陈涉世家》:“乃丹书帛曰‘陈胜王’,置人所罾鱼腹中。卒买鱼烹食,得鱼腹中书,固以怪之矣。又闲令吴广之次所旁丛祠中,夜篝火,狐鸣呼曰‘大楚兴,陈胜王’。”后因以“狐鸣鱼书”指起事者动员群众的措施。
《史记·陈涉世家》:“乃丹书帛曰‘陈胜王’,置人所罾鱼腹中。卒买鱼烹食,得鱼腹中书,固以怪之矣。又閒令吴广之次所旁丛祠中,夜篝火,狐鸣呼曰‘大楚兴,陈胜王’。”
狐鸣鱼书作宾语、定语;指起事。
如狐鸣鱼书之类,至诈为吉兆以动众。宋·罗 大经《鹤林玉露》
狐鸣鱼出、狐鸣篝火、狐鸣篝中
鸣用作人名意指杰出、优秀、闻名、光明、明亮之义;
鱼用作人名意指富裕、幸福、前途美好之义;
书用作人名意指知识丰富、学识文博、素养高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