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:当做模式、法则;常可:长久被人们认可的成规惯例。不把常规惯例当做永远不变的模式。
先秦韩非《韩非子五蠹》:“是以圣人不期修古,不法常可,论世之事,因为之备。”
不法常可作谓语、定语;指敢于创新。
墨守成规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别突出之义;
法用作人名意指公正、严明之义;
常用作人名意指专一、生生不息、坚持不懈之义;
可用作人名意指善良、美丽、称心如意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