蹊:践踏;夺:强取。因牛践踏了田,抢走人家的牛。比喻罪轻罚重。
《左传·宣公十一年》:“‘牵牛以蹊人之田,而夺之牛。’牵牛以蹊者,信有罪矣;而夺之牛,罚已重矣。”
蹊田夺牛作宾语、定语;指处罚失当。
明·冯梦龙《东周列国志》第53回:“王闻‘蹊田夺牛’之说乎?”
罪轻罚重
田用作人名意指朴实、淳朴、富有、勤奋之义;
夺用作人名意指霸气、豪迈、上进、进取之义;
牛用作人名意指精明强干、才华横溢、聪明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