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同休共戚”。
晋·陈寿《三国志·蜀志·费诗传》:“同休等戚,祸福共之。”
同休等戚作谓语、定语;用于书面语。
同休共戚
同用作人名意指不同凡响、认可、赞同、团结;
休用作人名意指美好、善良、从容之义;
等用作人名意指平等、无私、公正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