贻:遗留;大方:大方之家;泛指有某种专长的人。留下笑柄给内行人;让内行人笑话。
先秦庄周《庄子秋水》:“吾长见笑于大方之家。”
贻笑大方偏正式;作谓语、宾语、定语;含贬义,用于自谦。
去岁路过贵邦,就要登堂求教;但愧知识短浅,诚恐贻笑大方,所以不敢冒昧进谒。(清李汝珍《镜花缘》第五十二回)
见笑大方、遗笑大方、见笑于人
贻用作人名意指富有、吉祥、安闲、舒适之义;
笑用作人名意指欢笑快乐、性格开朗之义;
大用作人名意指出众、才智、德高望重之义;
方用作人名意指刚正不阿、心怀大志、才学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