掩护错误、文饰过失。
《清史稿和珅传》:“和珅率对不以实,诏斥护过饰非,革职留任。”
护过饰非作谓语、宾语、定语;用于处事。
文过饰非
护用作人名意指保护、敢于承担、勇敢之义;
过用作人名意指出众超群、冰雪聪明之义;
非用作人名意指聪明绝顶、仪表非俗、卓尔不凡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