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人的专长。
宋·胡仔《苕溪渔隐丛话·六一居士》:“凡人材性不一,各有长短,用其所长,事无不举;强其所短,政必不逮。”
用其所长作谓语、定语;用于处事。
明·余继登《典故纪闻》第二卷:“在廷之臣各令言朝廷得失,庶上有所据而用其所长。”
用违所长
用用作人名意指专心一意、勤奋刻苦之义;
其用作人名意指更加、突出、特别之义;
所用作人名意指适应性强、壮志、美满之义;
长用作人名意指位高权重、才华横溢、多才多艺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