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史记·郦生陆贾列传》载:孝惠帝时,吕太后用事,欲王诸吕,陆生自度不能争之,乃病免家居。出所使越得橐中装卖千金,分其子,子二百金,令为生产。后因以“陆贾分金”谓休官后平分家产与子孙以为生计。
陆用作人名意指宽容、才华横溢之义;
贾用作人名意指富有、聪明、口齿伶俐之义;
分用作人名意指明白、明理之义;
金用作人名意指权利、财富、荣华富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