取上等的为准则,也只能得到中等的。指做事要高标准严要求。
语出唐太宗《帝范》卷四:“取法于上,仅得为中,取法于中,故为其下。”
取法乎上,仅得乎中作宾语、定语;用于处事。
清·李渔《凰求凤·筹婚》:“古语说得好,取法乎上,仅得乎中,要选第一等的才郎,到其间只好得个中平之婿。”
取法于上,仅得乎中
取用作人名意指有理想、进取、成功之义;
法用作人名意指公正、严明之义;
上用作人名意指阳光、开朗、刻苦、努力之义;
得用作人名意指独立、目标明确、聪明、出类拔萃之义;
中用作人名意指忠孝两全、努力奋进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