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东门黄犬”。
《史记·李斯列传》载:秦二世二年七月,丞相李斯因遭奸人诬陷,论腰斩咸阳市。临刑谓其中子曰:“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,岂可得乎!”
东门逐兔作宾语、定语;指人后悔。
南海骑麟真漫浪,东门逐兔枉悲酸。清·钱谦益《次韵何慈公岁暮感事》之二
东门黄犬
东用作人名意指领袖、高瞻远瞩、卓越不凡。
门用作人名意指希望、大有可为之义;
兔用作人名意指可爱、机灵、乖巧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