举:检举。了解情况而不揭发。
清吴璿《飞龙全传》第一回:“我为巡城之职,理宜奏闻;若为朋友之情,匿而不奏,这知情不举的罪名,亦所不免。”
知情不举作谓语、定语、宾语;用于处事。
迨后听得连自己参劾了,道是通同作弊,知情不举的罪名,就知自己有些不便,镇日将大门紧关。清黄小配《廿载繁华梦》第三十六回
知情不报
知用作人名意指有学问、独到见解、聪明、友善之义;
情用作人名意指高尚的品格、重情重义之义;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别突出之义;
举用作人名意指步步高升、繁荣昌盛、全力以赴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