振奋精神,尽力设法治好国家。
宋·邵伯温《闻见前录》第十卷:“擢御史中丞,帝方励精求治。”
励精求治作谓语、宾语;用于统治者。
《新唐书·元稹传》:“以陛下睿博洪深,励精求治,岂言而不用哉?”
厉精求治、励精图治
励用作人名意指奋发、磨炼、契而不舍之义;
精用作人名意指意气风发、聪慧、专心、完美无缺之义;
求用作人名意指有追求、有理想、坚持不懈之义;
治用作人名意指才能、专研、足智多谋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