谓因生活所迫,把妻子儿女卖给别人。
明·方汝浩《禅真逸史》第五回:“男女等也是良家儿女,只因命运淹蹇,又值恶薄时年,卖妻鬻子,家业凋零,出于无奈,只得做这偷摸的勾当。”
卖妻鬻子作谓语、宾语、定语;用于生活。
蔡东藩《五代史演义》第33回:“可怜百姓无从呼吁,统害得卖妻鬻子,荡产破家。”
典妻鬻子
子用作人名意指人中龙凤、才华、品质高尚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