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:教育;杀:处罚,杀死。不警告就处死。指事先不教育人,一犯错误就加以惩罚。
先秦孔子《论语尧曰》:“不教而杀谓之虐。”
不教而杀作谓语、宾语、定语;用于书面语。
对待犯错误的人应 当采取治病救人的方针,而不应该不教而杀。
不教而诛
谆谆教诲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别突出之义;
教用作人名意指为人师表、有才华、文质彬彬之义;
而用作人名意指诚信、富有、充实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