犹死有余辜。
东汉·班固《汉书·平当传》:“吾居大位,已负素餐之责矣,起受侯印,还卧而死,死有余罪。”
死有余罪作谓语、定语;指罪大恶极。
清·石玉昆《小五义》第35回:“死有余罪的人,身该万死的人,寨主还有这般优待。”
死有余辜
有用作人名意指礼貌、才智、富足之义;
余用作人名意指丰衣足食、满腹经纶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