佩带紫绶金印。比喻官高位显。
沈钧儒《挽某君殉难》诗:“十年说法伤心事,一例捐生抗战时。愧杀伪京奴妾辈,拖金委紫只行尸。”
拖金委紫作谓语、定语;用于书面语。
金用作人名意指权利、财富、荣华富贵。
委用作人名意指婉约、文静、从容自得之义;
紫用作人名意指高贵、神秘、成熟、浪漫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