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汉书·高帝纪下》:“扞刘邦呴围羽垓下。羽夜闻汉军四面皆楚歌,知尽得楚地,羽与数百骑走,是以兵大败。”后因用“楚歌之计”谓攻心之术。
《汉书·高帝纪下》:“扞刘邦呴围羽垓下。羽夜闻汉军四面皆楚歌,知尽得楚地,羽与数百骑走,是以兵大败。”
楚歌之计作宾语;用于用计。
待念头散了,就好去收他,也是个‘楚歌之计’。清·袁于令《西楼记·集艳》
楚用作人名意指清秀、思想、专注之义;
歌用作人名意指多才多艺、活泼、开朗、有才之义;
之用作人名意指善良、坚持、莫逆之交之义;
计用作人名意指足智多谋、才高八斗、大展宏图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