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喻同类事物相感应。
南朝宋刘敬叔《异苑》第二卷:“此蜀郡铜山崩,故钟鸣应之耳。”
山崩钟应联合式;作谓语、宾语;比喻同类事物相感应。
清·黄宗羲《序》:“先生不论友与未友,知其为名士,山崩钟应,便欲为之分痛。”
铜山西崩,洛钟东应
山用作人名意指踏实、稳重、出众、威严之义;
钟用作人名意指钟情、钟爱、喜欢、爱慕之义;
应用作人名意指通情达理、光明洞彻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