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心为公而忘却私事。
明·李贽《晃错》:“[晃错]公尔忘私,而其父又唯知日夜伤晃氏之不安矣。”
公尔忘私作谓语、宾语;指一心为公。
若说是为了国法,所以公尔忘私,然而姓朱的却又明明为着升官发财,才出首的:所以有点看不起这个人。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五四回
公而忘私、公耳忘私
损公肥私
公用作人名意指为人正直、光明磊落之义;
尔用作人名意指豪爽、乐于助人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