弄、舞:耍弄,玩弄;法:法律;文:法令条文。指玩弄文字,曲解法律条文,以达到徇私舞弊的目的。
《史记货殖列传》:“吏士舞文弄法,刻章伪书,不避刀锯之诛者,没于赂遗也。”
弄法舞文作谓语、宾语、定语;指歪曲法律条文。
弄法舞文,聋痴瞽愚,流波至今,一任簿书。明·刘基《官箴中》
舞文弄法、舞文玩法
法用作人名意指公正、严明之义;
舞用作人名意指柔软、灵活、优美、才艺之义;
文用作人名意指文采、聪明、文静内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