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持家政,筹划生计。
清曹雪芹《红楼梦》第一零七回:“贾政本是不知当家立计的人,一听贾母的话,一一领命。”又第一一七回:“那些少年托着老子娘的福吃喝惯了的,那知当家立计的道理。”
当家立计作谓语、宾语、定语;用于治家。
当家立事
当用作人名意指名声响亮、担当、锐不可当之义;
家用作人名意指温暖、友爱、团结之义;
立用作人名意指自强自立、积极向上、立业。
计用作人名意指足智多谋、才高八斗、大展宏图之义;